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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学与学籍备案
小学按划片就近入学,规定建立学籍备案册和小学生学籍卡。初中生在划片招生原则下,以录取名册和“初中生招生登记表”为准,按规定建立学籍备案册和初中生学籍卡。私立学校从外县(市、区)招收的小学、初中学生可直接备案,备案时必须在备案册和学籍卡上填写清楚本区市民、本区农民、外地户籍,并做好统计。
小学因各种原因未办备案手续,需补办备案手续时,要由学生家长写出申请,经学校(指市、区直、厂矿、私立学校,城区学校经城区联区,农村学校经乡镇教委)审核签注意见后,由学籍管理人员到教育科审批备案,以防止重复建立学籍。为按时向市教育局上报初中新生备案和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入学率,初中学生备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;不按时备案的学生,一律不补办备案手续、不建学籍、不发义务教育证书,只按受完初中年限教育对待,相关责任由家长和学校校长承担。
外县(市、区)户籍的学生在我区备案,要经教育科批准,到班容量少的学校或私立学校备案,未经批准不予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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